香港帶紅酒過大陸
㈠ 去香港帶紅酒過深圳有什麼限制
入境香港帶紅酒有以下限制:凡年滿十八歲的旅客,可以免稅攜帶1升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飲用酒類進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持香港身份證的旅客,則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以享有以上豁免數量。
以下各種酒類須按所列的稅率繳稅,稅率以價值的百分率表示:
1、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酒類,稅率100%。
2、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不多於30%的酒類,葡萄酒除外,稅率0%。
3、葡萄酒,稅率0%。
(1)香港帶紅酒過大陸擴展閱讀
入境香港禁運/受管制物品規定:
常見的禁運/受管制物品包括危險葯物、精神葯物、受管制化學品、抗生素、槍械、彈葯、武器、爆竹煙花、戰略物品、未經加工鑽石、動物、植物、瀕危物種、電訊設備、野味、肉類、家禽、蛋類及配方粉。
旅客如沒有有效牌照、許可證、衛生證明書或書面准許而把上述物品帶進/帶離香港特區,可遭檢控,而有關物品亦會被檢取及充公。
㈡ 在香港帶紅酒過關可以帶幾瓶
根據《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的規定,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可免稅攜帶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進境。其他旅客可免稅攜帶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進境。
紅酒屬於酒類,第二類物品:煙草製品、酒精飲料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來往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2)香港帶紅酒過大陸擴展閱讀:
《中國籍旅客帶進物品限量表》的規定,對不滿16周歲者,海關只放行其旅途需用的第一類物品,且不適用於短期內多次來往香港、澳門地區旅客和經常進出境人員以及邊境地區居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
但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
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有關短期內多次來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規定、驗放標准等事項另行規定。
㈢ 從香港入境內地可攜帶多少洋酒
1、中國籍旅客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專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屬。
(2)其它旅客: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2、外國籍旅客: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3)香港帶紅酒過大陸擴展閱讀:
旅客攜帶紅酒進境,超出規定免稅限量仍屬自用的,經海關核准可征稅放行。紅酒歸類為葡萄酒,其完稅價格由海關審定,稅率為50%。
對價格在《完稅價格表》列明的完稅價格的三分之一與三倍之間的,海關須按照《完稅價格表》規定的價格計征稅款,即攜帶12度及以下葡萄酒,每0.75升完稅價格為100元,征稅人民幣50元;攜帶12度以上葡萄酒,每0.75升完稅價格為200元,征稅人民幣100元。對價格低於《完稅價格表》列明的完稅價格的三分之一或高於三倍的,由海關另行估定。
㈣ 去香港可以帶多少酒回內地
酒精類酒是總量不能超過1500ML。所以洋酒最多可以帶1500ML不用交關稅。
㈤ 從香港帶化裝品、紅酒回大陸有限量嗎
化妝品沒有限定,當然你超過幾萬元肯定不行。
煙酒一定有嚴格的規定。
㈥ 從香港買紅酒後怎麼帶進大陸
到上水火車站, 給人家一百幾十元,
叫那些"步兵"幫你帶過關,
你在深圳關口出口接貨,
乾手凈腳.
以往是 80元一轉,
你又不多, 頂多二百元港幣弄妥.
你自己帶過關, 必查,
什麼帶回家喝不行?
不行就不行啦, 國家明文規定, 酒, 每人限帶 750ml 而已,
一枝兩枝, 還說得過去, 若以箱為單位, 不要冒險了
㈦ 請問從香港帶紅酒回內地要給多少的稅費交費的順序又是怎麼樣的
你要是在免稅去買的紅酒的話在海關那可以退稅的,要是其他的紅酒的話最多也就10幾個百分點。
㈧ 大陸過香港能帶酒過去
大陸去香港可以攜帶酒精飲料入境,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
其他旅客,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8)香港帶紅酒過大陸擴展閱讀
出境遊客注意事項
查驗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時間和場所,由海關指定。海關查驗行李物品時,物品所有人應當到場並負責搬移物品,開拆和重封物品的包裝。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單獨進行查驗。海關對進出境行李物品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開啟或者損毀。
旅客行李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不準進境或出境。
旅客攜運屬下列情形的物品,海關不予放行,予以退運或由旅客存入海關指定的倉庫。物品所有人應當在三個月內辦理退運、結案手續。逾期不辦的,由海關依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處理。
1、不屬自用的
2、超出合理數量范圍的
3、超出海關規定的物品品種、規格、限量、限值的
㈨ 香港帶葡萄酒回內地有什麼限制
1 不用去免稅商店,但是各個商店的售價有差別,不過差距不大
2 國家規定:旅客行李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不許進境和出境。對酒精飲料:(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來往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2)其他旅客,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對於自用、合理數量,驗放現場海關將根據您個人的實際情況(如逗留時間、性質等)確認。除上述免稅限量外,根據海關總署2007年25號公告,個人物品酒類征稅為50%,完稅價格為--葡萄酒(12度及以下)瓶(不超過750毫升) 100元/瓶;葡萄酒(12度以上)(不超過750毫升)200元/瓶。具體請以現場海關審查驗核後確認為准。
㈩ 我老婆是香港人,請問一次可以帶多少紅酒回大陸啊
根據深抄圳海關2010-12-6的正式回復:
香港、澳門襲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攜帶煙酒入境的標准如下: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其他旅客的攜帶標准如下: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對超出限量但仍屬自用的部分,海關予以征稅放行。稅率為50%,關稅額=完稅價格X稅率。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需按貨物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