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化妝品備案
⑴ 國產非特殊化妝品沒有備案的後果,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急急急
國產非特殊化妝品沒有備案的後果
根據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調整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有關事宜的通告》要求,從2014年6月30日起,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在上市前,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服務平台」對產品信息進行網上備案。未經備案者,一律不得上市銷售,違犯規定者將面臨通報批評及處罰。2015年3月31日,廣東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對外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工作的通知》(食葯監辦妝〔2015〕99號),首次對外公布了非特備案工作進展狀況,再次敦促化妝品企業尤其是化妝品生產企業加緊非特備案。 沒有非特備案的護膚品不能上市銷售。
⑵ 化妝品備案已注銷什麼意思
意思是:此產品批抄件信息不作為執法依據。
備案注銷應提交下列資料:
1、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備案憑證)注銷申請表。
2、申請注銷的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備案憑證)原件。
3、按照國家總局《關於調整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有關事宜的通告》
自2014年6月30日起,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實行上市前告知性備案,省級監管部門不再發放備案憑證。
(2)2014化妝品備案擴展閱讀:
化妝品備案憑證的注銷申請:
應由原申請人提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機構受理,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審評機構審核,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批。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及時將已注銷化妝品備案憑證的產品名單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告。
⑶ 辦理化妝品備案 批文需要多長時間 費用
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NMPA)的相關規定,凡是進口化妝品都必須進行備案或行政許可,國產非特殊類產品採取備案制,特殊類產品採取注冊制。
所以,你的問題問的過於籠統,首先必須區分非特和特殊類產品,當然你問的是備案,那就是非特了,但非特還要區分進口和國產,流程、周期、資料、費用都是有差別的。
所以你還是優化一下問題再回答。
⑷ 什麼叫化妝品備案呢
自2014年6月1日起,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上市前應按照《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信息備案規定》的要求,進行產品信息網上備案,備案信息經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確認,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政務網統一公布,供公眾查詢,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再發放《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
對於不依照規定履行產品上市前信息報備義務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五條第七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4)2014化妝品備案擴展閱讀
一、非特殊用途化妝品
指不含有以上特殊功效的,比如單純的潤膚水之類,祛痘、去皺、抗氧化等現在都算非特。
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信息則在國產非特類化妝品備案服務平台查詢。
國產化妝品備案信息分為衛妝准字(非特)和衛妝特字(特殊),進口化妝品分為衛妝備進字(非特)和衛妝特進字(特殊)。
二、備案流程
按照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的要求,中國境內生產的化妝品的備案流程如下:
1、生產企業應當在產品上市銷售前在sfda官網上整理、報送生產配方、銷售包裝、生產工藝、技術要求、產品檢驗報告等資料。
2、委託生產的產品,委託雙方應當分別向所在地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報送備案信息。這也是為什麼有時候查某個產品的時候會發現兩個記錄。委託方可以先備案,備案號再交給被委託方備案。
3、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收到企業備案信息後,會在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對產品的核查。如果備案審核通過,我們就能在非特殊化妝品服務平台查到備案信息,產品也可以進行銷售。但是此時並未進行產品實物檢測,監管部門之後會再進行一次實質檢查。
4、對於不屬於備案產品范圍的、備案信息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形式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會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企業並說明理由。
5、備案後3個月內,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會組織開展對備案產品的實質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相關部門會責令改正,並在產品備案信息里進行標注;發現違法的,依法立案查處。
6、已經備案的產品,想要變更原備案事項,要在變更前將相關變更信息通過網路平台重新報送備案;涉及備案管理部門改變的,應當主動注銷原備案信息後重新申請備案。
7、已備案的產品,每滿4年需要重新確認產品備案信息。如果某一產品已經不再生產,企業應當主動注銷原備案信息。
⑸ 化妝品必須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備案嗎
是的。化妝品必抄須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應當按要求進行產品備案。為進一步加強化妝品備案管理工作,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3〕24號)的相關規定調整化妝品備案管理。
(5)2014化妝品備案擴展閱讀
自2014年6月1日起,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上市前應按照《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信息備案規定》的要求,進行產品信息網上備案,備案信息經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確認,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政務網統一公布,供公眾查詢,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再發放《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
對於不依照規定履行產品上市前信息報備義務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五條第七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⑹ 化妝品在國家葯監局有備案能說明什麼
2013年政府發布了《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上市前應按照《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信息備案規定》的要求,進行產品信息網上備案,備案信息經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確認,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政務網統一公布。
也就是說,2014年以後,所有類型的化妝品在上市前都需要備案。
⑺ 化妝品怎麼進行產品備案
化妝品進行產品備案的方法:
生產企業應當在產品上市銷售前整理、歸檔下列資料:
1.產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質除外。下同);
2.產品銷售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
3.產品生產工藝簡述;
4.產品技術要求;
5.產品檢驗報告;
6.委託生產協議復印件(委託生產的產品)。
第1、2項資料應當按要求通過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的網路平台進行網上申請,其他資料由企業存檔備查。
備案資料相關要求
1、產品配方信息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全部原料(詳見:關於發布已使用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的通告)應當詳細列明標准中文名稱、原料序號、限用物質含量、使用目的等內容。
2)復配原料應當以復配形式填報,應當標明各組分的標准中文名稱。香精不須列明具體香料組分的種類和含量。
3)除復配原料外,化妝品原料(含復配原料中的各組分)應當按《國際化妝品原料標准中文名稱目錄》使用標准中文名稱。無標准中文名稱的,應當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收錄的名稱、化學名稱或植物拉丁學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
4)著色劑應當提供《化妝品衛生規范》載明的著色劑索引號(簡稱CI號),無CI號的除外。
5)來源於石油、煤焦油的碳氫化合物(單一組分的除外)的原料,應當標明化學文摘索引號(簡稱CAS號)。
2、套裝、組合包裝或配合使用的產品,分別按以下方式報送產品備案信息:
1)套裝產品內有兩個以上(含兩個)獨立包裝,每個產品分別報備;
2)不可拆分的組合包裝,以一個產品名稱報備的,分別報送產品配方;
3)兩個或兩個以上配合使用的產品,按一個產品報備,分別報送產品配方。
3、來源於動物臟器組織及血液製品提取物的原料,應當收集該原料的來源、質量規格和原料生產國允許使用的證明等資料存檔備查。
4、使用《化妝品衛生規范》對限用物質有規格要求的原料,應當收集該原料生產商出具的原料質量規格證明存檔備查。
5、產品技術要求的編制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產品技術要求規范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454號)要求執行。
6、產品檢驗要求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管理辦法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82號)執行。
自治區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化妝品備案檢驗機構(也可委託內地檢驗機構):自治區疾病預防中心,自治區食品葯品檢驗所。
7、參照《關於印發化妝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風險評估指南的通知》(國食葯監許〔2010〕339號)要求進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結果能夠充分確認產品安全性的,可免予產品的相關毒理學試驗。
8、宣稱為兒童或嬰兒使用的產品,配方設計原則(含配方整體分析報告)、原料的選擇原則和要求、生產工藝、質量控制等內容應當按照《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國食葯監保化〔2012〕291號)的要求編制,相關資料應當存檔備查。
(7)2014化妝品備案擴展閱讀:
1、委託方和被委託方怎麼去備案?
答:雙方都要登錄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系統進行備案。(備註:委託方先備案,取得備案號後,把備案號交給被委託方備案即可)
2.網上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答:網上備案只需兩樣,一是產品配方,二是銷售包裝圖片的上傳。(圖片上傳分為:平面圖、立體圖)
3.備案的注冊商標可以使用哪些?
答:可以使用R的注冊商標,也可以使用TM,純英文的商標,需提供商標注冊證明。
4.我們產品配方中均有香精成分,但是我們不標注在包裝上,那麼提供給你們檢驗的話,也不提供這個成分,上傳網站也不上傳這個成分,是否可以?
答:新政策要求寫「產品配方為產品的全成分配方」。
5.產品包裝上,一定要寫警示語嗎?中文產品名稱是否一定要標在正面?(法規中說的是標在主視面)
答:產品標准中要求標示警示語的,強制標示,另使用的產品原料在《化妝品衛生規范》中有標示警示語要求的,強制標示,其餘情況企業自行標示。警示語標示在產品的可視面上即可。
6.哪些產品必須標注衛生許可證號?沐浴液屬於生產許可證生產范圍嗎?
答:按照法規要求需要取得衛生許可證的產品,均需在產品標簽上標注衛生許可證號。沐浴液目前不屬於產品許可證申證范圍,可不用在標簽上標注生產許可證號。
7.淡化皺紋,祛除皺紋可以用於產品說明中嗎?抗皺、抗衰、基因、細胞這些詞語,可以用於產品名稱中嗎?「**原液」如「CTI針葉櫻桃原液」這樣的產品名稱對嗎?
答:產品說明書也屬於標簽的一部分,需符合我國對標簽的規定。不建議使用「抗皺、抗衰」可能有暗示醫療作用的詞語,以及「基因、細胞」等消費者不易理解的詞語。對於「原液」這樣的詞語可以體現產品的真實屬性,目前暫無公告表明該詞語有違規嫌疑。
8.御方、滋養、平衡調理、營養、滲透、收縮毛孔、撫紋、天然這些詞可以用嗎?
答:只要不使用誇大、絕對、暗示或明示醫療作用等違規詞語,其餘詞語企業可酌情選用。
9.生產日期組合: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保質期,這樣可以嗎?
答:產品的日期標示中只要含有兩組組合日期標示方式中的其中一組即可,如要求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組合,此時若額外標示了生產批號也是可以的。
10.有些產品執行標准,以前用的是行標,現在新出國標,如何標識?
答:若國標為強制國標GB,而不是推薦性國標GB/T,則在強制性國標GB正式實施日期以前,仍可標示行標,但在強制國標GB正式實施以後,就必須按照新標准要求生產和標示產品。
11.精油產品的品名如何書寫?薰衣草精油,和腎部保養精油可以嗎?
答:可參考GB/T 14455.1《精油命名原則》進行命名。由於可能涉及「暗示醫療作用」,不建議使用人體器官作為精油名稱。
12.含有白字的都不能用?如美白、皙白、亮白、煥白、抗氧化?產品說明中,「用後使皮膚潤滑嫩白」,這樣可否?
答:按照新政策要求,美白產品納入特殊用途化妝品管理,若產品進行了特殊用途化妝品申報,可以宣傳美白等作用,若沒有申報,不建議使用任何與美白相近或類似的宣傳用語。
13.產品名稱或標簽中能否含有「即時」和「修復」?
答:除了《化妝品命名指南》和《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中規定不能使用的詞語,其餘詞語企業可酌情選用。
14.標簽中能否有這個詞「適用人群」?
答:標簽相關法規標准中未對此作出限定,企業可根據情況自行標示。
15.如果我們工廠的委託方是國外的,委託方的信息是否一定要翻譯成中文?
答:標准規定進口產品可不表示生產者名稱和地址,若不是進口產品,則強制標示生產者名稱和地址,而且需用規范漢字標示。
16.產品命名中不能用字母,那BB霜和CC霜的命名是否符合國家命名要求?如不符合,該怎樣調整?
答:BB霜、CC霜屬於通俗名稱。
17.抗皺屬於非特,還是特殊用途化妝品?
答:特殊用途化妝品共分為9大類:育發、染發、燙發、脫毛、美乳、健美、祛斑、防曬和除臭,這9大類之外的化妝品均屬於非特殊用途化妝品。
18.限用日期用英文標示可以嗎?如:EXP2017.06.11 ,說明:保質期三年。
答:請參照GB。
19.目前的執行標准用國標GB,還是輕工業標准QB?
答:產品的執行標準是什麼標准,就在標簽上標示什麼標准。若同一種產品新發布了國家強制標准GB,則相應的行業標准自行作廢。
20.產品已經辦理了防曬的特證,或者祛斑的特證,但產品名稱中也有用到美白相關的字詞,這樣還能正常銷售嗎?是否合規?
答:新政策要求美白產品納入祛斑類的特殊用途化妝品管理,若產品已經具有祛斑的特證,則可以按照特殊用途化妝品的要求宣傳美白作用。
21.基因亮顏無痕,這個產品名稱是否可以?
答:「基因」有可能涉及「消費者不易理解的詞意」,請謹慎使用,而「無痕」可能涉及「暗示醫療作用」,請謹慎使用。
22.醫療用語或醫學名人,也不能用於特殊類化妝品的宣傳中嗎?
答:醫療用語和醫學名人等詞語,不能用於所有化妝品的命名和宣傳詞語中。
23.如果產品配方是合格的,但產品名稱命名不符,怎麼辦?用不符的名稱做的檢測報告,還能用嗎?一個產品名稱是否對應一個配方?
答:若產品名稱命名明顯不符合現行法規標準的要求,備案可能無法通過,備案檢驗也不會受理。
24.備案資料提交,和備案檢驗,哪個先做?如果先送檢了,備案資料提交時發現配方不符,此檢驗報告還能用嗎?(檢驗機構能否幫忙確認此配方是否可以通過?)
答:備案檢驗不對企業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無法為企業核實配方是否能夠順利通過備案。建議企業在提交產品配方時詳細了解網上備案的產品配方提交要求,真實全面的提供產品的配方成分,申請備案檢驗時提交的產品配方需與網上備案的資料保持一致。
25.配方表中,復配原料需要逐個列出,如果不知道每個原料成分是什麼,怎麼辦?
答:法規要求產品配方中的復配原料需標示所有的原始配料。
26.如果包裝上標示的一些成分與實際提交到食葯監網站上的有些不同,怎麼辦?
答:企業應保證產品包裝上的成分與提交到食葯監網站上的成分基本一致,但特殊情況除外,如復配原料在產品包裝上可直接標注復配原料名稱,但在網上備案時則需要列明全部的原始配料。
27.哪些產品的包裝上必須有QS標志,哪些不需要?
答:依照現行的工業生產許可證申報產品類型,需要取得QS證的產品均需在產品標簽上標示QS標志,而不再QS申請范圍內的產品,則不需在產品標簽上標示QS標志。
28.如果產品包裝上英文大於中文,上傳包裝做非特備案,是否可以通過?
答:依照現行的標簽法規和標准要求,產品包裝上相對應的中英文,英文字型大小不得大於中文字型大小。
29.2011年10月1日前備案過的產品,是否需要重新做備案檢驗報告?它的辦理程序是否可以理解為重新備案一次?
答:2011年10月1日前備案過的產品需要重新做備案檢驗報告,可以說是重新備案。
30.已擺在貨架上的商品,銷售周期有3年,也可能2015年還在貨架上銷售,那些標簽也有不正確的地方,那被抽查到了,會不會處罰?客戶舊的不正確的包裝印了很多,最遲可以用到什麼時候?
答:化妝品的標簽標准GB 5296.3是於2009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化妝品命名指南》也是於2010年2月開始實施的。即從法規標准實施之日起生產的產品標簽就應該符合法規標准要求,不符合法規標准要求的會被處罰。若有舊的不正確的標簽,為了節省成本,除了日期標示,建議對不正確的部分使用加貼或者補印的方法更改。
31.風險評估報告是加工廠自己做,並且留檔被查嗎?是否需要上傳到食葯監網站?
答:風險評估報告由企業自己製作,留檔備查,無需上傳到備案平台。
32.假如一個產品有兩種類型(比如滋潤型和清爽型,但配方有一點不一樣),使用同一包裝,然後再貼個標簽區分屬於滋潤型,這樣可以嗎?(這就涉及一個問題,成分可否不寫出全部?
答:配方不同的單獨銷售的產品需要分別備案。產品備案時需要列明產品全部成分。
33.只在國內分裝的產品,在國內國外都有銷售,標簽中要不要標示原產國?
答:標准規定進口產品(有備進字型大小)需要標示「原產國」5296.3的要求,限期使用日期需採用「請在標注日期前使用」或「限期使用日期見包裝」等引導語。
34.備案政策以產品的生產日期為界限嗎?生產日期超過2014年12月30日的就不能用,還是現在就不能用?
答:新的備案政策要求補充備案工作在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與產品生產日期無關。在2014年12月30日前未完成補充備案的產品,現市場上已有的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但不得再進行生產。
資料來源:國家葯監局
⑻ 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查詢網址
1、進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點擊頁面上方,中間位置的「許可服務」版塊。
(8)2014化妝品備案擴展閱讀
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信息備案規定:
一、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生產企業應按本規定要求進行產品信息備案。
二、生產企業應當在產品上市銷售前,將產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質除外)及銷售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的信息按要求通過統一的網路平台報送至所在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產品安全性評估資料、產品生產工藝簡述、產品生產設備清單、產品技術要求及產品檢驗報告等資料由生產企業妥善保存備查。
三、委託生產的產品,委託雙方應分別向所在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備案信息。僅供出口的,由實際生產企業向所在行政區域內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備案信息。
四、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到企業的備案信息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備案資料完整性的核查。符合要求的,通過國家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政務網公布產品備案信息,供公眾查詢。
⑼ 為什麼化妝品需要做化妝品備案
國家規定的
2013年政府發布了《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上市前應按照《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信息備案規定》的要求,進行產品信息網上備案,備案信息經省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確認,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政務網統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