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華夏珠寶店犯罪嫌疑人圖
㈠ 珠寶店老闆為何寧願盜竊也不回家,背後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人活一世,面子值幾個錢?一個珠寶店的大老闆,一個擁有兩處房產的丈夫,在離婚後,這個有錢的男人凈身出戶,只要了一輛國產小車,從此便開始了自己一個人的生活。誰又能想像曾經的珠寶店大老闆會活出什麼樣的人生呢?
由於他頭戴黑色塑料袋,加大了搜索難度,但根據監控顯示,他偷了東西後並沒有很快離開現場,而是走進了自己的國產小車里。結果第二天,准備走的時候,車子又壞掉了,又進了修理廠修車。根據這條線索,經過兩個月的時間,終究還是被警方抓獲了。而據他的前妻說,離婚後兩套房,一套租出去了,還有一套空著,男子沒有地方住的時候可以回去住。然而,也許是大男子主義作祟吧,即使窮途末路依舊不回曾經的家!也許是過慣了曾經的有錢人的生活,拉不開面子吧,即使是去盜竊,首先想到的仍是遮住自己臉!可能躲避監控是一方面原因,更多的可能是不想讓自己的不堪被別人發現吧!
㈡ 珠寶店遭搶劫,店主嫌犯均身亡,現場情況如何
在社會不斷的發展過程中,市民的素質不斷提高,惡性事件也越來越少,但是總有一部分人想不勞而獲,搶劫事件依然時有發生,在廣東江門台山市就發現一起搶劫事故,一家珠寶店遭到搶劫,店主和嫌疑人發生沖突,導致兩人身亡,雖然附近的警察及時趕到現場,將受傷的人員送往醫院,但由於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在面對沖突的時候,我們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
面對搶劫要保持內心的鎮定。在新聞中我們都看見過搶劫的報道,如果對方擁有武器,們首先要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要驚慌失措,要冷靜對待,在情況危急的時候,我們可以先答應搶劫犯的要求,畢竟錢再重要也沒命重要,等自己安全的時候再立即報警,現在的科技這么發達,警方也一定很快將嫌疑犯抓住。
㈢ 求一張圖片或者電影視頻:就是前面站一排犯罪嫌疑人,一個目擊者來指認哪一個是罪犯。
沒有目擊者,不過有五個疑犯,《非常嫌疑犯》里的
http://hi..com/%BF%EC%C0%D6%CC%EC%CA%B9tx/album/Haha
㈣ 四個犯罪嫌疑人,依下圖到底犯罪嫌疑人是誰。。
我隨便猜一下了。
B是兇手。
理由:首先從證詞下手。A的證詞中提到了朋友,而且是班級的朋友。這樣的證詞很難推翻,因為只要傳喚一下該朋友,就能知道A在當時身處何處。如果六點二十時A不在班裡,那麼謊言會迅速拆穿。這種證言風險非常大,一般人不會冒險撒謊。A排除。
C,從圖中可知,是左撇子。被害人右側身體衣服撕爛,這一般是右撇子在背後拉扯時才能做到。因為可以看出衣服時向身後撕爛的。C排除。
D,下面幾位朋友都認為是D,我才疏學淺,認為有可能不是。首先,幾千米雖然是一小時左右可以到達的距離,但短暫的雨未必能波及幾千米。D是工人,身體強壯,雖然有可能因下雨停工時間允許,但從圖中開來,受害人在被害前進行了不小的掙扎。如果是工人D的話,未必給予被害者掙扎的機會。不過,圖中D的袖口捲起,這一點我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也許是伏筆,我有些反應不過來,見笑。
B,美容院老闆。女性,纖弱,符合我認為的兇手體態特徵。在美容院中,不出門,所以是四人中衣著最少的。頭發是黑長直,符合現代偵探小說中的兇手特徵(當然這句是我瞎扯)。題目中已知,案發時下大雨,刀在被害者身後,蝴蝶結在地上,被害者領口敞開。所以推理如下:
1,由被害人傷口血液擴散程度可知,案發地不在室外。大雨傾盆的情況下,血液會在濕潤的衣服表面迅速擴散,並流向地面。不可能如圖中所示,干凈整潔。
2,刀為凶器,出現在被害者身下。這要麼是兇手有意為之,要麼是偶然。不過以圖中所示,上口未必像菜刀砍的。包包扔在一個很不自然的地方。
3,胸口敞開,緞帶散開,蝴蝶結摘下。這是因為正在理發。
所以:六點左右,B在理發店中接待了受害者作為顧客。不知什麼原因,在系好圍巾之後,B突下殺手,凶器極可能是剪刀,扎向被害人前心。爭執過程中,B拉住了受害人的右腰,衣服撕裂。案發後,B將被害人拖向大雨中。由於大雨街上人煙稀少,可以使用雨具遮擋屍體。之後為了嫁禍他人,將菜刀、蝴蝶結、包扔在身體四周。
見笑見笑。
㈤ 坐擁兩套房的珠寶店老闆盜竊後,為何在犯罪現場過夜
近期的一則盜竊案新聞有點讓大家大跌眼鏡,因為一般的盜賊都是偷盜得手後,盡快離開現場,就擔心警方會抓到自己的行蹤,然而長沙的這個盜竊犯卻在偷盜後不僅不離開現場,還在距離現場很近的一輛車上過夜,最後警方通過車輛的信息,順藤摸爪,抓到了犯罪嫌疑人,我們一起來看看這里邊究竟有什麼故事呢?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男子覺得只是偷盜飯店裡的一些零錢,認為不會被發現,因為自己頭上戴了塑料袋,誰知道天網恢恢呢,所以勸大家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一定要安分守己,沒錢花可以暫時找親朋好友借一些生活費,然後自己努力想辦法掙錢,而不是不勞而獲,最後受到法律制裁。
大家是不是覺得這個男子的偷盜行為很可笑呢,一起來討論下吧。
㈥ 誰能幫我做一張犯罪嫌疑人的圖片
88,88,88,88,88,88,
㈦ 廣東台山一家珠寶店被搶!店主與搶劫犯被刀捅傷,結果怎樣
隨著社會的發展,網路可以也變得越來越發達,很事情上一秒剛剛發生,下一秒我們就可以在網上看到。
但是隨著我們國家在刑事案件上力度加強,我們也會發現在刑事案件的發生和往常相比幾率已經越來越小了。
廣州的一家珠寶店就發生了一起搶劫案,而店主和搶劫犯為此發生了激烈的斗爭,不幸的是,兩人最終喪失了生命。
在廣東江門台山市的一個珠寶店鋪中發生了一起搶劫案。
據當時現場的目擊者稱,犯罪嫌疑人進入到當時那家珠寶店鋪當中想要進行搶劫,可是沒想到該家店鋪的老闆也是一個不好惹的人。
其實很多人都覺得,當面對搶劫的時候第一反應就是反抗,如果在反抗的過程中危及到了生命安全,那還不如將珠寶直接給他,到最後自己選擇報警。
對此,也有網友表示稱,如果遇到搶劫,那我們不進行反抗,搶劫犯一般是不會傷害他人生命的,因為他們需要的無非就是錢財,所以大可不必與其進行搏鬥。
錢沒了可以再賺,但是命沒了那就什麼也沒了,生命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一定要好好愛惜它。
對此,大家怎麼看?
㈧ 有一個珠寶店發生了一起盜竊案,丟失了許多名貴的珠寶,數月後,警擦抓獲了四名嫌疑犯並進行了審訊。
沒法判斷
因為你的題目裡面沒有說明有幾個人說了真話,幾個人說了假話。
這是這種題目必須說明的要素!
㈨ 警察可以根據攝像頭拍到的照片找到犯罪嫌疑人嗎
首先有攝像是破案的最佳證據,但這種要看什麼情況,而且要看因為什麼事找人。
1、如果是屬於公安機關管轄范圍的或者案件需要的,公安機關才會找,否則,公安機關是不會找這個人的。
2、如果照片滿足人臉識別的要求的,是可以做人臉識別的。
3、不能人臉識別的,又沒有人認識,不能確定身份的,找到這個人的難度非常大,幾乎為0。
(9)高州華夏珠寶店犯罪嫌疑人圖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第六十一條規定:物證的照片、錄像或者復製品經與原物核實無誤或者經鑒定證明為真實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確能證明其真實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的證據包括:
1、物證;
2、書證;
3、證人證言;
4、被害人陳述;
5、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
6、鑒定意見;
7、勘驗、檢查、偵查實驗、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認等筆錄;
8、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㈩ 求那種犯罪嫌疑人抱著牌子站在黑條的背景的那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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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不??? 可以的話 希望可以採納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