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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投诉处理记录表

发布时间: 2021-06-02 08:22:17

Ⅰ 我需要一个化妆品企业管理制度

化妆品店管理制度 化妆品店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连锁店能够有序运行,特制定专卖店人员管理 制度、薪金及员工晋级制度、专卖店店面基本管理制度、专卖店货品管理制度、 专卖店客户管理制度,以期通过完善的管理将品牌建立起来,达到服务销售的目 的。
I、专卖店店面管理 、
一、专卖店人员配备
1、 2、 3、
店长 1 名 储备店长 1 名 店面营业员若干名(根据店面规模而定)
二、专卖店店面管理: 专卖店店面管理:
1、店长工作职责:店长是连锁店的灵魂,主要负责连锁店面的日常管理(人、 、店长工作职责: 财、物)、组织、激励、培训工作,全面负责店内员工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如 下内容: (1)员工管理:对员工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迟到、早退、仪容仪表、 待客礼仪、卫生等的全面管理; a、帮助员工做好正确的职业规划、职业定位,帮助员工快速成长,为其创造晋 升条件; b、 做好员工的激励工作, 根据店面管理及考核制度, 对员工工作进行准确评估, 以鼓励先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c、 经常与员工沟通,协调人际关系,努力创造积极、愉快的工作氛围。 (2) 店务管理:对店内设备、货品、账目、安全措施等进行全面管理,具体为; a、设备管理――对店内各种电器、收银机等设备的运作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有问题及时解决; b、账目管理――做到帐目清晰,钱账相符; c、货品管理――认真做好产品的销售统计工作,保障合理库存,对试用产品的 领用严格把关,确保无破损、丢货现象; d、安全管理――对门窗、电器开关进行检查后关店,消除安全隐患; e、每日工作做到日清日结,日结日高。 (3) 培训管理:对新进员工及老员工做好日常的培训工作,帮助新老员工提高 专业技能,具体为: a、根据店面新老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b、培训计划应充分考虑: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知识、产品知识、服务礼仪、销 售技巧、顾客反对意见及疑议等。 c、根据店内销售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实际解决店内问题,从而提高店 面业绩; (4)会员管理:对店内的顾客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提高顾客对品牌的认知度, 具体为; a、根据店内会员管理制度,督促员工做好顾客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会员信息 真实准确; b、经常对顾客档案进行分析整理,将顾客进行等级区分,督促美容顾问做好顾 客的回访工作; c、定期作顾客消费记录查询及分析,分析顾客的忠诚度、购买产品情况、到店 情况等,针对不同顾客做针对性会员促销活动; d、会员顾客的信息管理:给会员发生日、节日等各种问候、回访及促销信息, 维护会员对品牌的忠诚度,从而提高会员到店次数,增加到店人数; (5) 销售管理:根据店面的实际情况做好店内的业绩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为: a、根据店面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月、周、日销售计划及制定销售目标; b、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相适应当地消费情况的促销方案,并报总公司及代理商 批准; c、根据方案,实施销售计划及促销方案,结束后对以上两种方案进行最终总结, 根据员工表现情况进行奖励。
d、对员工销售能力的管理,及时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销售问题进行培训及解 决;
2、储备店长:储备店长作为连锁店的储备人才,在公司及店长的领导下开展工 、储备店长: 作,协助店长做好店面的各项管理工作。
3、美容顾问(实习美容顾问): 、美容顾问(实习美容顾问):美容顾问是连锁店的基层工作人员,其仪容仪 ): 表代表了品牌形象,其言谈举止处处显示了品牌及服务理念,具体工作职能为:
(1) 严格遵守连锁店员工日常工作规范; (2) 努力学习专业及产品知识,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及娴熟应用销售技巧; (3) 深入领会连锁店的服务理念,做好顾客的服务接待(售前、售中、售后) 工作; (4) 服从店长工作安排,完成店长下达的销售指标; (5) 做好店内产品的整理及监控工作,防止偷盗,避免店内产品丢失破损。 II、专卖店店面工作流程 、
一、店长一日工作流程
(一)营业前
1)组织晨会的召开: a、人员状况确认(出勤、休假、轮班、服装、仪容仪表及精神状况); b、传达公司重要文件及通知; c、昨日营业状况确认、分析; d、针对营业问题,指示有关人员改善; e、分配当日工作计划。 2)店内状况确认:
a、店面、展柜、试用装及试妆用品的卫生清洁情况; b、店内货品的陈列、补货、促销、订货等; c、电器、灯光、音乐、宣传资料等准备情况; d、畅销货品的储备及展示确认。
(二)营业期间
A、无顾客时的工作(有序的安排好员工的工作及其他准备工作,时刻为销售做 好准备!) 1) 记录当天晨会日志; 2) 顾客资料的整理、录入及 POS 系统会员的分析管理; 3) 时刻检查货架上有无空缺商品及试用产品是否短缺,提醒店员补上; 4) 监督店员的工作情况,错误地方及时纠正; 5) 监督促销活动的实施和进展,提醒店员及时向顾客做好宣传和介绍; 6) 对新员工作出相应的指导和培训; 7) 安排老员工对专业知识的巩固学习; 8) 安排员工轮流在店面周围发宣传单, 吸引顾客到店 (针对人流量少的店面) ; 9) 赠品的合理赠送,时刻维护顾客服务; 10)接收货品,准备清点并及时入库,与电脑 POS 核对; 11)时刻维持店内的卫生状况; 12)合理安排员工轮流用餐。 B、有顾客时的工作(时刻围绕销售,做好细节工作,提高业绩!) 1) 准备记录进专卖店的每一位女性顾客,提供店面到店人数水平值; 2) 随时帮助后进员工的销售,提高后进员工的销售能力; 3) 激励和跟踪所有员工对自已销售目标的完成,及时调整销售计划; 4) 紧盯每一个员工的成交能力, 随时分析店面成交率及店面单笔成交金额的水 平值; 5) 时刻关注目前销售与计划的差距,将情况告知员工,激励员工再接再励,为
店面总业绩目标的达成时刻努力; 6) 处理营业中顾客投诉; 7) 服务礼仪规范时刻监督提醒。 8) 空缺商品再次检查并补货,提醒店员,严格防范产品丢失;
(三)营业结束
1) 各项营业报表的填写, 分析完成销售计划的情况并列出明日销售计划及目标; 2) 收银现金(每日交接班时由收银员负责存到银行或由店主负责收取); 3) 安排卫生的打扫; 4) 收回店外物品; 5) 关闭照明、灯箱、电器; 6) 签退,离开卖场。
III、专卖店薪金及晋级制度 、专卖店薪金及晋级制度
一、薪金制度
1、 工资结构为: 本月工资 = 基本工资 + 岗位津贴+店面当月销售总业绩 ×提成百分比 + 奖励– 罚款;
2、专卖店实行月薪制,具体天数以当月考勤表为准,且每月月底发放员工 工资; 3、各级别员工的薪金标准样本:(可供参考)
4、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因各地经济情况不同,基本工资可根据各地情况来制定,但不低于相 关销售行业的工资水平; (2)**补贴:可根据本店实际情况设置。
二、员工晋级制度
每个专卖店内的员工都根据工作能力及工作经验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学 员、美容顾问、储备店长和店长,公司将给制定合理的晋级制度,提供员工合理 的发展空间。晋级考核为三个月,符合条件即可晋级。
1、学员上岗条件为: 、学员上岗条件为:
(1)培训期间无旷课,无迟到早退情况; (2)通过公司的相关培训考核,掌握基本的产品知识和销售服务流程。
2、实习顾问转为正式美容顾问的条件为: 、实习顾问转为正式美容顾问的条件为:
(1)工作满三个月,工作期间累计迟到、早退不超过 2 次; (2)工作期满通过公司相关的专业知识及产品考核; (3)熟练应用服务礼仪,无顾客投诉; (4)每月完成个人销售任务的 80%以上。
3、美容顾问晋升储备店长: 、美容顾问晋升储备店长:
(1)每月均能超额完成销售任务,个人销售能力较强; (2)工作满半年时间,工作期间累计迟到、早退不超过 3 次以上; (3)对公司的忠诚度高,服从公司及店长的管理,能够完成公司及店长下 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有较强的团队精神,主动帮助新老员工,能够在新老员工中起到表率 作用; (5)对相关的专业知识及产品能够熟练应用; (6)具有很强的顾客服务意识,新顾客成交率高。
4、储备店长晋升店长: 、 储备店长晋升店长:
(1)成为储备店长必须工作达到 6 月以上; (2)熟悉连锁店店面的工作管理流程,在店长不在时能够独立管理店面; (3)能够严格自律,在各方面工作上都能给美容顾问起到良好的带头表率 作用; (4)具备领导、沟通及协调能力,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与员工之间配合 默契,协助店长在店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 (5)具备卓越的销售能力,个人销售成绩卓越,对待不同顾客都能通过自
己的专业及服务达到销售目的; (6)能够协助店长做好新员工的基本培训工作,帮助老员工提高专业技能 和提高服务、销售技巧
IV、专卖店店面基本管理制度 、
一、专卖店员工管理行为准则
1、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考勤制度,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工作之前必须把分担区卫生打扫干净,包括地面、卫生间、展柜、产品、玻 璃,如检查发现分担区卫生不合格,罚款 10 元;
3、工作前必须穿着统一制服,脚穿工作鞋,店长事先安排,不听警告者,店长 有权对当事人罚款 10 元;
4、员工在工作前必须要统一化妆,妆容得体大方,不化妆一经发现罚款 10 元;
5、工作时应精神抖擞,除收银外不要倚靠墙壁或者桌椅,除培训、整理、填写 资料外不坐咨询台,违者罚款 10 元;
6、员工禁止在工作时间发信息,不在工作期间尤其是接待顾客时接听或拨打与 工作无关的电话,一经发现罚款 20 元,连续发现 3 次取消晋级资格;
7、员工在接待顾客时,必须使用标准礼貌用语讲普通话,违者罚款 10 元;
8、当班时不接受店长(储备店长)的工作安排,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者, 一经核实罚款 20 元,因工作之事顶撞店长、储备店长,一次给予严重警告,罚
款 50 元,二次开除;
9、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个员工都有权反映到店长那里,如私自说一些不利 于团结的话,做一些不利于团结的事,一经核实罚款 50 元,二次开除;
10、有意怠慢工作或者工作不努力,不认真负责,没有完成店长分配的工作任 务,将负面情绪带到工作中降低服务标准,引起顾客流失或投诉,视情节严重, 罚款 20-100 元,一次警告,二次解除合同;

Ⅱ 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科室设置

内设机构:中心办公室、离退休退养干部管理科、工会办公室、监察审计科、财务科、总务科、急性传染病防制科、免疫规划科、艾滋病性病防制科、慢性病寄生虫病防制科、皮肤病防制科、卫生监测检验科、公共卫生科、健康教育所、有害生物控制科、预防性健康体检科、质控科
(一)办公室
1、负责起草、制定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各类工作计划、方案、工作总结、综合性文件,审核印发各类文件;
2、协助中心领导做好日常工作的综合管理与协调;
3、协助中心党政领导组织召开各种会议,负责记录、整理,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决议事项的落实;?
4、负责党务(群团)、政务、人事的具体工作;
5、负责来往文件(文书)的收发、传阅、归档,各类文书档案的管理、保密工作;?
6、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做好网站建设、更新、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7、负责会议室使用管理,做好视频会议设备的管理维护;
8、负责劳动、固定资产投资、其它综合信息等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公务活动接待与管理;
10、负责车辆使用、维修、调度管理;
11、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财务科
1、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定财务工作的计划、总结;
2、按规定编制财务预算计划,上报决算报告;
3、协调相关部门关系,保障各类专款及时足额到位;
4、负责预算内、外收入、支出和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类账目;
5、每月按时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做好财务分析;
6、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备份、立卷、建档工作;
7、定期清理往来账款,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8、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9、负责单位各种业务收费,日清月结;
10、负责单位社会保障、水电、税费、通讯费用等缴纳工作,按期报账,做好职工各种费用的收缴、发放工作;
11、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参与管理;
12、参与单位目标考核、内部核算及招投标等相关事宜;
13、负责中心的项目资金核算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审核各类项目支出;
14、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总务科
1、拟定中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心后勤保障与服务(水、电、通讯等),基建与维修工作;
3、负责中心物资采购与仓储,组织基建维修、物质采购招标工作;
4、负责中心物资、仪器设备档案和帐卡管理;
5、负责生物制品冷库管理及冷链运转;
6、负责出租房屋的管理;
7、负责户籍档案及暂住人口的管理;
8、负责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及门前“三包”管理;
9、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监察审计科
1、根据《行政监察法》、《审计法》、《会计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履行监察职能,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3、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查证中心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4、传达物价收费政策,定期清理中心科(所)收费项目标准,做好物价收费检查工作和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
5、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事件,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
6、组织开展职工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社会相关部门满意度调查及分析;
7、开展监察、审计、物价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8、参与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的全程监督;
9、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工会老干科
1、拟定工会、计划生育、关工委、离退休管理工作计划、方案,做好工作总结,负责承办日常工作;
2、负责离退休干部和内退职工管理工作;
3、负责职代会的筹备、组织工作,督促落实相关事宜;
4、负责计划生育、流动人口验证及管理工作;
5、落实有关福利政策,做好职工的关心慰问工作;
6、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7、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红十字会工作;
8、协助党政做好民主建设工作,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9、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开展民主监督;
10、组织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栋等创建活动;
11、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项目管理办公室
1、承担项目活动策划和协调、财务管理、物资的采购与分发、督导评估、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会务、对外联络、信息收集与反馈等工作;
2、组织制定项目工作计划;
3、组织协调各项目实施单位参与项目的活动;
4、组织协调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活动;
5、汇总项目实施单位工作进展报告,并按国家、省项目办要求上报;
6、组织制定财务计划,按时完成财务报告;
7、组织完成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维护、档案管理,报表汇总及上报工作等;
8、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艾滋病性病防制科
1、参与制定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
2、负责市区艾滋病疫情报告、监测、自愿咨询与检测、重点人群行为干预、抗病毒治疗等工作;
3、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性病监测和管理工作;
5、在防艾办领导下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考核、绩效评估;
6、开展全市艾滋病防治的指导工作;
7、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急性传染病防制科
1、依据上级急性传染病防制相关政策、策略、规划、工作指南与技术措施拟订我市急性传染病防治规划、计划,制定突发公共卫生预测预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系统管理及全市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归档;
3、开展疾病监测及人群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控制;
4、拟订我市急性传染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组织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理散发疫情;
6、开展辖区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防制技术指导和培训;
7、组织开展市区传染病漏报调查;
8、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免疫规划科
1、根据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当地情况,制订并组织实施县市(区)、城区工作目标、策略和措施;检查、督导、评价和反馈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和采取纠正措施;
2、提出工作经费预算草案;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补充、更新计划,指导本地区的冷链管理工作。进行冷链系统的监测及冷链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3、建立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
4、制订全市一类疫苗及市区二类疫苗使用、分配计划,规范疫苗管理;
5、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
6、指导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做好检查、督导和监测工作;
7、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实验室监测,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8、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9、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10、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11、承担城区(樊城、襄城)的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培训、考核检查和工作实施;
12、收集免疫规划相关的本底资料,认真做好免疫规划资料的整理归档;
13、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慢病寄生虫病防制科
1、依据上级业务部门计划方案,制订全市地方病、寄生虫病、慢病、血吸虫病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
2、安排部署地方病、寄生虫病、慢病、血吸虫病控制中的各项工作,并督导各县(市、区)全面落实;
3、掌握全市地方病、寄生虫病、慢病、血吸虫病控制工作情况;
4、定期对全市地方病、寄生虫病、慢病、血吸虫病工作计划落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撰写督导或评估报告;
5、在碘缺乏病防治日、疟疾防治日、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非传疾病的防治日,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6、按时上报各种、各类工作报表、工作总结;
7、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消毒科
1、依据上级业务部门计划方案,制订全市消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
2、开展医疗机构和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监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参与暴发疫情、灾害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制定消毒控制方案,指导各种疫源地的消毒,做好疫源地消毒质量控制与评价;
3、指导各类医疗机构的消毒及院内感染管理,及时处理院内感染疫情,有效控制医源性感染发生与防止病原微生物传播;
4、负责全市消毒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考核,及时总结和推广消毒管理工作经验;
5、负责全市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及感染重点行业的业务培训;
6、开展消毒专项调查或研究,分析危险因素,提出防制措施,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防制对策提供依据;
7、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有害生物控制科
1、依据上级年度业务工作规划、要点制定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策略和技术措施;
2、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掌握本地区病媒生物的种属、分布、季节消长情况;
3、制定本地区病媒生物控制技术方案,并参与实施;
4、参与暴发疫情、灾害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5、组织、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全市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经验;
6、探索病媒生物防制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药品,不断提高病媒生物防制科技水平;
7、完成卫生创建工作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8、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三)公共卫生科
1、拟定和实施健康危害因素干预与控制工作计划、方案;对相关单位、部门、厂矿企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危害因素干预与控制的技术指导工作;
2、收集健康危害因素干预与控制基础资料,并整理归档;
3、执行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的监测和报告,开展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
4、执行合理营养膳食指导规划和方案,承担营养监测、调查、报告工作,组织开展营养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城乡居民的合理营养膳食指导,参与营养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执行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规划及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学生常见病及其影响因素监测工作,实施、评价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
6、组织开展放射、环境危害因素监测和干预工作,参与环境污染中毒事故、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参与相关疾病的诊断与鉴定;
7、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工作总结;
8、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皮肤病防制科
1、制订全市麻风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文件,撰写工作总结;
2、掌握全市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安排布署麻风病防治中的各项工作;
3、及时准确掌握全市麻风病疫情,负责全市麻风病新、复发病人的确诊、查菌、MDT联合化疗,指导基层开展麻风反应治疗、疫点处理、密切接触者体检,线索调查,畸残的预防、康复工作;
4、每年对全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评估和考核,及时总结和推广防治工作经验,提出今后工作意见;
5、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及时了解和掌握麻风病防治新动态、新进展,提高整体水平;
6、组织、参与麻风节各项活动;
7、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五)健康教育所
1、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长远规划,活动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
2、负责与社会各有关部门联络及协作,协调建立社会健康教育网络运行机制,并对运行机制进行效果评价;
3、围绕卫生工作及疾病预防与控制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辖区搞好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并对健康教育活动效果进行评估;
4、自然灾害与事故及疾病暴发流行时,配合救灾防病工作落实辖区应急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防病知识,进行行为干预,保护灾区群众的身心健康;
5、定期对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有计划地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实施评估;
6、对辖区健康教育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和培养健康教育的典型经验,及时交流推广;
7、对辖区内不同人群(城市社区、农村、医院、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并进行效果评估;
8、有计划地制作各种实用、有效、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资料和培训教材,为各项健康教育活动服务,并开展效果评估;
9、争取有关主管部门的配合,开展成瘾(吸烟、酗酒、吸毒)行为的健康教育工作;
10、组织和指导基层机构完成健康教育的协作项目和调研课题;
11、做好健康教育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交流和利用,并与有关单位开展资料的交流活动;
12、做好中心对外形象的公共宣传及疾控工作相关风险沟通工作;
13、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六)科研教学管理科
1、科研管理工作
(1)制定中心中长期科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对中心职工科研成果、论文进行收集、审核、申报和奖励工作;
(3)负责中心科技文献数据库申请和数据库利用分析工作;
(4)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 继续教育与人才培养工作
(1)组织、审核本单位申请上报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组织职工参加经有关部门认可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做好中心业务人员技术档案管理;
(4)根据中心各类业务人员实际情况,制订各类人员继续教育或培训计划;
(5)制定中心新职工岗前工作规范的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6)做好实习生教学的安排和管理,并及时将教学实习评定和教学实习总结报告反馈给校方;
(7)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预防医学学会工作
(1)负责全市学会年度工作;
(2)编印发放有关学术资料,科普知识宣传资料;
(3)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卫生科普宣传;
(4)负责收集整理学会相关工作资料;
(5)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阅览室工作
(1)负责中心学术期刊、专业图书、报纸等信息征订等工作;
(2)年终对各类杂志、卫生科技报纸进行分类装订,登记入库;
(3)免费向职工提供学术期刊浏览、图书借阅工作;
(4)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七)监测科
1、负责起草卫生监测工作计划、方案,撰写工作总结;
2、开展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传染病病原学分离鉴定、疾病危害因素实验室诊断。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3、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与鉴定、毒理学评价;
4、食源性疾病实验室检测与食品营养研究;
5、引进推广实验室新技术、新方法;
6、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及计量认证相关工作;
7、负责对全市卫生检验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下级实验室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以及实验室的质量控制;
8、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八)预防性健康体检科
1、拟定全市(市区)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生活饮用水等法定从业人员和全市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的工作计划、方案;制订工作流程;
2、负责辖区健康体检表的发放、体检及体检结果的签发,体检信息的收集、整理、结论、统计、分析及归档;
3、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工作总结;
4、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九)质量管理科
1、负责监测检验等技术服务工作质量管理,并对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监督、内部审核;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编审、补充、修订和报批,对受控技术文件的确认及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负责技术资料、标准、方法、规程的收集、审核和管理等工作;
4、协助有关科室开展监测检验新项目、新技术的论证;
5、组织实施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
6、负责各种质量记录表格、检测报告的审核和管理;
7、负责计量认证相关工作;
8、承担“襄樊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9、承担“襄樊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疾控机构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11、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Ⅲ 化妆品公司财务部绩效考核不足之处

其实需要看到您的绩效考核方案,了解您公司的整体状况,才能有针对性的帮助您分析不足。不过,一般的绩效考核都会存在以下不足:

现在许多公司所采取的考核方式一般是员工对自己先做自我评价,然后由其主管对其进行评价,并在工作表现、团队合作、纪律性等方面对其进行打分。一般说来,这就是最终的考核结果了。它在以下几方面有着明显的不足:
1、这个结果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员工上级观念的支配,充其量只能其上级一个人的看法。
2、只对员工的某些方面打分,这在许多情况下都只是员工主管“拍脑袋”的想法,多依赖于员工主管对这个员工一贯的看法。
3、最终的考核结果员工本人甚至看不到,这样,他怎么能够知道自己哪些方面需要发扬,哪些方面需要改进?
4、不同职位的员工,其职位要求是不同的,而考核的项目是相同的,没有侧重点,这样得出的结果对公司和员工本人都缺乏指导意义。
针对考核方法中的这些不足,我们可以设计一种新型的考核方式。

Ⅳ 十,《办法》关于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办理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项:

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自投诉举报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在60日期限届满前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正在办理。办结后,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办理结果。

投诉举报延期办理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下列时间不计算在投诉举报办理期限内:

(一)确定管辖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所需时间;

(二)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办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因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或者论证所需时间;

(三)其他部门协助调查所需时间。

特别复杂疑难的投诉举报,需要继续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书面报请投诉举报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将延期情况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和向其转办投诉举报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

投诉举报人在投诉举报办理过程中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咨询的,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正在办理。

(4)化妆品投诉处理记录表扩展阅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跟踪督促投诉举报的规定: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转办的投诉举报办理情况,下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予以配合。投诉举报自受理之日起超过50日尚未办结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可以督促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及时办理,但经批准延期办理的除外。

投诉举报办理时限届满后未及时办结或者未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可以视情形提请投诉举报承办部门的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督办。

Ⅳ 美容院如何管理顾客档案资料

(3) 对于已建档的老顾客,当其再次到美容院做护理时,顾客资料保管人员应及时调出该顾客的档案卡。美容师填写本次服务内容,并对比上次皮肤护理后的进展情况,做出本次的护理计划和建议,填好卡后交回保管人员处。(4) 美容院在给顾客建立顾客资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 准确记录顾客的基本资料,包括顾客的姓名、地址、电话、喜好、消费日期及消费额,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提供个性化服务。② 详细记录顾客皮肤的类型及面部情况。③ 认真记录每次的护理计划和复课接受护理后的进展情况以及所购买的产品,以确定下一步保养计划,定期提醒顾客前来接受继续护理以及补充化妆品。(5) 顾客的意见调查表和投诉表应进行分析,并分类保管,为美容院改善经营策略提供依据。(6) 根据顾客资料进行定期的顾客分析统计并做报告,交给主管,选择有利时机针对目标客户进行促销活动,有助于增加美容院的生意。(7)资料管理员要妥善保管顾客资料及其他资料,不得遗失。(8)填写顾客档案要尊重顾客的意愿,切忌强制记录。(9)要为顾客保守秘密,如顾客的年龄、住址或美容项目、消费金额等都要注意保密,不可随意让人翻看。

Ⅵ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以下简称文书)适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格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补充相应文书。
第四条设有编号的执法文书编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顺序号。
如:(京朝)健行罚〔2011〕5号。京朝→代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健→代表执法类别为保健食品类案件(如化→代表化妆品类案件),行罚→代表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代表年份,5号→代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排序第5号。
第五条文书中预先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空项应当用杠线表示),不得遗漏或者涂改。有选择项的应当将非选择项用杠线划去。
当场填写的笔录文书当事人认为记录有误,要求修改的,应当在修改处由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纹。
第六条填写执法文书应当使用蓝黑色、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楚,文字规范,用词准确,标点正确。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第一联留存归档。
第七条文书设定的《( )副页》,是《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案件合议记录》、《陈述申辩笔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听证笔录》、《听证意见书》等文书的续页,( )处应当填写连接文书名称,如《(调查笔录)副页》。
第八条文书设定的《( )物品/场所清单》,是《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物品/场所通知书》、《没收物品凭证》等文书的附件,( )中应当填写连接文书名称,如《(解除查封)物品/场所清单》。
第九条《举报登记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检查发现、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请查处、有关部门移送来的案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受理手续的文书。
“举报内容”应当写明主要违法事实,包括案发单位(人)、负责人、案发时间、案发地点、重要证据、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及其影响。
“处理意见”是承办部门负责人提出的办理意见。
第十条《立案申请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初步核实后,确认有违法事实,属于本部门管辖,需要予以立案调查,向有关领导提出的书面报告。
立案报告中案情摘要,应当按性质和程度,由大到小、从重到轻加以排列,逐个提出问题并加以简要说明。同时要指明当事人违反的具体法规条款。
主管领导审批意见,是单位主管领导对查处案件的批示。如批准立案,应当确定承办人员。
第十一条《调查笔录》,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案件调查时,依法向案件当事人、直接责任人或者知情人等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时所填写的文字笔录。
“监督检查类别”准确注明是保健食品或者化妆品的研制、生产、经营环节的检查。
“调查记录”应当记录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体、事件、过程、情节等,记录必须准确。
《调查笔录》采用问答式。需对多人进行调查的,应当分别进行笔录。
《调查笔录》填写完毕后,应当将笔录交给被检查方核对或者当场宣读,被检查方确认无误后,应当在笔录终了处顶格注明“以上情况属实”的字样,并在笔录上逐页和修改处签字、盖章或者按指纹,写明日期。
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终了处右下角签字、注明日期。
第十二条《现场检查笔录》,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案件调查过程中,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勘验时记录的文书。
“检查时间”应当写明实施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
“检查地点”应当写清勘验、检查地点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点。
“检查记录”应当着重记录日常监督检查关键环节或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现场情况,应当准确、客观地记录现场勘验、检查或者涉及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
《现场检查笔录》中的“监督检查类别”、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的填写,以及检查完毕将笔录交由被检查方核对、认可、签字等,具体要求同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流通环节抽取样品后,为确认样品的真实性,向标签标示的生产者(包括产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人)或者进口代理单位发出的书面确认通知。在上述单位难以确认或者难以联系的情况下,可委托标示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本告知书。
《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应当依次写明样品的基本情况:采样日期、被采样单位(人)名称或姓名、样品标注的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生产日期或者批号、地址、样品名称、商标、规格、有关依据等内容。还应当告知当事人进行确认的时限、地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的方式和联系人等内容。
第十四条《检验结果告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将检验结果告知相应当事人的文书。
《检验结果告知书》要写明被检验的产品或者其他物质的名称、法律依据及提出复检申请的期限等内容。
第十五条《责令改正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查明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时填写的文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具体的责令改正意见、改正期限和法律依据。
责令改正通知书存根由当事人填写。
第十六条《责令召回审批表》,是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者未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动召回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的产品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避免损害或防止损害扩大,决定对需要进行召回的产品实施责令召回处理的内部审批文书。
第十七条《责令召回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生产者(包括产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人)或者进口代理单位对其组织生产、代理销售的产品进行强制召回处理的文书。
《责令召回通知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全称、召回的法律依据、召回报告的递交日期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名称。
“产品信息”,应填写需要召回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商标、生产者或进口代理单位名称、地址。
“实施召回的事实依据”,应填写产品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的情况。
“召回要求”,应填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召回相关产品的具体要求,包括召回的地域范围、召回的时限、召回进度的报告频率等。
《责令召回通知书》存根由当事人填写。
第十八条《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防止证据隐匿、转移、销毁或者防止易于灭失的证据灭失,对需要保全的证据在登记造册后进行保管的内部审批文书。
第十九条《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对需要保全的证据在登记造册后进行保管的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应当写明保存方式、保存期限、保存地点以及保存证据的有关内容。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与《()物品清单》配套使用。
第二十条《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被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的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全称,保存决定书作出的时间、文号及具体处理决定。
第二十一条《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全部或部分解除登记保存时,通知当事人的文书。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与《()物品清单》配套使用。
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延期)审批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或者作出延期决定的内部审批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延期)审批表》要明确查封、扣押还是延期,由承办人提出采取查封或者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对其生产经营的涉嫌违法的产品、生产原料、生产经营使用的工具设备、生产场所等采取强制性查封或者扣押的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与《()物品/场所清单》和《封条》配套使用。
第二十四条《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延期决定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认为情况复杂,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已查封、扣押物品或场所延长查封、扣押期限所使用的文书。
第二十五条《解除查封(扣押)物品/场所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场所等,排除违法嫌疑后,向当事人发出解除物品控制的文书。同时填写《(解除查封)物品/场所清单》。
第二十六条《封条》,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查封扣押物品、查封场所等时,对涉案场所、证物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措施时使用的标识性文书。
《封条》上应当注明日期,加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封条》参考尺寸:大封条长38cm、宽11cm;?
小封条长30cm、宽7cm。
第二十七条《技术鉴定委托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委托技术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门鉴定检验时使用的文书。
技术鉴定委托书相当于委托合同,委托事项是指需要检验鉴定的项目。
第二十八条《案件移送审批表》,是发现案件具有下列情形时,呈请主管领导批准移送的文书:
(一)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部门主管、管辖的;
(二)属于本部门管辖但还涉及其他部门须追究相关责任的;
(三)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填写“主要案情及移送理由”时,应当将拟移送的相关证据材料,有关物品等表述清楚。
第二十九条《案件移送书》,是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时填写的文书。
在表中“经初步调查”后参照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填写。
第三十条《行政处理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对涉嫌违法行为已决定立案,将依法进行查处的文书。
第三十一条《案件合议记录》,是在案件调查终结后,由承办部门负责人组织案件承办人及有关人员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审议时,记录案件讨论情况的文书。
“讨论记录”要记载参加合议人员依次发表的意见,对不同意见和保留意见应当如实记录。
“合议意见”是在合议人发表意见后形成的综合处理意见,应当写明对违法行为的定性结论,违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款以及处罚的依据和具体的处罚建议,参加合议人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予以注明。
合议结束后,记录人将合议记录交主持人和参加合议人员核对无误后,分别签字。
第三十二条《撤案申请表》,是案件立案后,经调查确认违法事实不存在或者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承办人报请主管领导批准撤案的内部文书。
第三十三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名称、违反的法律法规等条款、处罚依据、拟处罚种及罚没款幅度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的文书。
告知陈述申辩权后,当事人可在约定的时间(一般为3日内)作出口头或书面陈述申辩。
第三十四条《陈述申辩笔录》,是在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文书。
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执法程序等进行陈述申辩时,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准确记录陈述申辩原话原意。对当事人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要记录完整。
当事人委托陈述申辩人的,应当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
《陈述申辩笔录》填写要求同第十一条第五款、第六款。
当事人提供文字陈述申辩材料的,应当随卷保存。
第三十五条《行政处罚审批表》,是对依法适用行政处罚的案件,由承办人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领导审批的文书。
主管领导审批日期,即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第三十六条《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是对于重大、复杂、拟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时所填写的文书。
重大是指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涉及面广等。
复杂是指案情复杂、调查困难、认定困难等。
处罚较重是指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批准证明文件、较大数额罚款。
讨论记录可以使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也可以采用会议纪要形式。
填写要求同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七条《行政处罚决定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对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采用制作式。
“违法事实”应当详述违法时间、地点、情节、违法物品数量、货值金额、违法所得及剩余物品数量和价值等内容。
“有关证据”必须是与违法事实相关联的证据,如: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销售凭证、检验报告书、照片以及各种物证等。
引用法律、法规、规章要写全称,引用条文要具体到条、款、项、目。
案件涉及多个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依次分项列明。
“处罚决定”应当以“依据XXX法第X条第X款第X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2.……;3.……”的表述方式制作。
保健食品案件的处罚,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复议或向相关法院起诉;化妆品案件的处罚,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相关法院起诉。
有没收物品的应当注明“见《没收物品凭证》”。
第三十八条《没收物品凭证》,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处罚决定中适用没收物品罚种时填写的文书。
《没收物品凭证》日期应当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一致。
第三十九条《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是对没收的物品进行处理前,由承办人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领导审批的文书。
第四十条《没收物品处理清单》,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记录没收物品具体处理情况的文书。
“处理方式”应当注明销毁(焚烧、深埋、粉碎、毁型、无害化处理)、移交、上交、拍卖等。
“地点”仅指物品销毁地点。
“经办人”是具体实施处理物品的人。不同的处理方式可有不同的经办人。
《没收物品处理清单》应当有2名以上承办人签字。“承办人”是指该案的承办人。特邀参加人是指第三方人员。
《没收物品处理清单》应当一案一单。
第四十一条《听证告知书》,是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的文书。
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拟予处罚的理由、依据、拟处罚种和罚没款幅度。
第四十二条《听证通知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参加听证的文书。
第四十三条《听证笔录》,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听证全过程的记录。
“听证方式”注明公开或者不公开。
《听证笔录》应当按照所设定的格式填写。记录人要准确记录发言人的原意。
《听证笔录》填写要求同第十一条第五款、第六款。
第四十四条《听证意见书》,是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向本机关负责人提交的关于听证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文书。
《听证意见书》应当简明扼要、客观公正介绍案件基本情况,案件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认定、相关证据、理由以及处理意见,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理由和要求,并将《听证笔录》附在《听证意见书》后备查。
“听证意见”是听证主持人综合案件承办人员、当事人发表的意见以及证据,确认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并明确提出对本案的处理意见。
第四十五条《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执法人员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
告知权利要求同第三十七条第七款。
第四十六条《送达回执》,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有关文书送达当事人的凭证。
“送达方式”注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公告送达。
“送达文件及文件编号”应当写明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的名称和编号。
“备注”用于说明有关事项,如采取邮寄送达的,应当将挂号回执和邮寄凭证粘贴在备注上,并用文字注明。
凡需送达当事人的告知类、通知类文书中已设定当事人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签收即为送达。没有设定的,应当使用送达回执。
第四十七条《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是对当事人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进行审批的文书,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
“合议意见”注明经合议同意或者不同意延(分)期缴纳罚没款的意见,并写明理由。
第四十八条《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处罚决定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时填写的文书。
“申请执行内容”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包括罚没款数额、没收物品名称及数量等。
“附件”应当分项列明作为执行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物品凭证》、《没收物品清单》、《送达回执》等,以及法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十九条《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是行政处罚决定已经履行或执行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结案填写的文书。
“执行结果”注明完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部分履行需注明何种原因。
第五十条调查取证时或者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产品质量可疑,需要抽取样品检验鉴定的,应当填写相关抽样记录凭证。
抽样人员应当用封签将所抽样品当场签封,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人)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公章;被抽样对象为个人的,由该个人签字、盖章。
第五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文书的印制、使用、保存的管理。凡预盖印章的文书,应由专人负责编号、登记发放,严防丢失。
第五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案件实行一案一卷。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录音、录像、摄影、拍照等实物证据,应当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并在卷内列表注明录制内容、数量、时间、地点、制作人等。
第五十三条本规范中所列《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封条》等文书也可在日常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中使用。
第五十四条本规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略)
1.举报登记表(略)
2.立案申请表(略)
3.调查笔录(略)
4.现场检查笔录(略)
5.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略)
6.检验结果告知书(略)
7.责令改正通知书(略)
8.责令召回审批表(略)
9.责令召回通知书(略)
10.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略)
1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略)
12.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略)
13.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略)
14.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延期)审批表(略)
15.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决定书(略)
16.查封(扣押)物品/场所延期决定书(略)
17.解除查封(扣押)物品/场所通知书(略)
18.()物品/场所清单(略)
19.()副页(略)
20.封条(略)
21.技术鉴定委托书(略)
22.案件移送审批表(略)
23.案件移送书(略)
24.行政处理通知书(略)
25.案件合议记录(略)
26.撤案申请表(略)
27.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略)
28.陈述申辩笔录(略)
29.行政处罚审批表(略)
30.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略)
31.行政处罚决定书(略)
32.没收物品凭证(略)
33.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略)
34.没收物品处理清单(略)
35.听证告知书(略)
36.听证通知书(略)
37.听证笔录(略)
38.听证意见书(略)
39.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略)
40.送达回执(略)
41.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略)
42.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略)
43.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略)

Ⅶ 谢谢,我们这里工商局,要我们的化妆品每个单品的质量检验报告,还说只要交了罚款就不用抽检了,叫什么以

电话投诉到市长热线.比如南京市长热线12345立马就有记录有专门的机构单位调查.而后解决给你回处理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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